• 除政府部門/機構外(資助機構或非政府部門法定機構,例如大學,則不在此限),在香港以服務消費者為主的企業或其部門均符合參賽資格。
  • 參賽機構主要於香港提供服務,並在香港擁有零售店舖、顧客服務中心或對外的客戶服務渠道,以便主辦機構以電話或實地形式的神秘顧客探訪進行評審。
  • 香港工商業獎大獎得獎者,在其後一年同一組別的比賽中,將不獲考慮任何獎項。例如2021-2022年的顧客服務大獎得獎者,在2023-2024年參加顧客服務組別,不會獲頒發任何獎項。
  • 香港工商業獎組別獎及優異證書得獎者,如在其後一年參加同一組別的比賽,則只會在更高級別的獎項中,才獲得考慮。例如2021-2022年顧客服務獎及優異證書得獎者,在2023-2024年參加顧客服務組別,只可角逐更高級別的獎項。
  • 每間參賽機構,每年不可參加多過兩個以公司為單位的組別,每組別只限參賽一次。
  • 如參賽機構的商業登記證編號,與過往得獎公司相同或首八個位數字相同,將被視作為同一公司。
  • 香港工商業獎大獎和組別獎只會頒發予以公司或公司部門身分參賽的機構。 以項目身分參賽的機構將只獲考慮頒發優異證書,但有關項目須屬長期性質(例如一年)。
  • 就選拔得獎者而言,最終評審委員會擁有最終決定的權力。主辦機構亦保留權利,可取消得獎者的資格,以及收回或撤銷任何已頒發的獎項而無需賦予得獎者任何追討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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